史继忠:试论明代“水西”的政治制度

社会文化 2025-05-27 作者:史继忠 9

试论明代“水西”的政治制度

史 继 忠

       有明一代,在今贵州境内,大、小土司数以十计,其中,思州田氏、播州杨氏、水东宋氏和水西安氏是当时著名的“四大土司”。历史上的所谓“水东”、“水西”,是以乌江上游的鸭池河为分界的,鸭池河以东一片谓之“水东”,鸭池河以西的广大地区则谓之“水西”。不过,“水西”的概念后来起了变化,演变为一个特定政治区域的名称,即彝族安氏贵族统治的区域。“水西”之地,大抵在今大方、水城、六枝、纳雍、织金、黔西、金沙各县及毕节、息烽、修文、清镇、平坝、普定的一部分,因前八县地是“水西”的本土,史称“水内”,而后五县地在鸭池河以东、三岔河以南,是“水西”的边缘地带,史称“水外”,即“水外六目之地”。彝族中的阿者部在“水西”占居统治地位,其先原住云南东川,汉、晋以来在黔西北日益得势,统治其地千年以上,他们本来有名无姓,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,因其首领霭翠之子霭翠陇第“居水西最为诚恪”,赐名安的,自此始称安氏,并因其住地而称:“水西安氏”。洪武四年(1371),合“水西”、“水东”为贵州宣慰使司,安氏为宣慰使,领水西四十八部,宋氏为宜慰同知,领水东十二马头,皆置司署于贵州宣慰司城(今贵阳)。

       大凡土司,皆受中央王朝的封号,或宣慰、或宣抚、或安抚、或长官,其名号、承袭取决于中央王朝。但土司与流官不同,其特点是任用土人做官,“世守其土,世长其民”,不象流官那样随时升降迁调。流官统治的方法是“编户齐民”,即按丁输赋,按地纳粮,而土司地区则不然,其土地和人民皆属土司所有,粮、差一并在土司名下总行认纳。在这些基本点上,思、播、水东、水西别无二致。然而,土司制度并不改变各土司原有的统治方式,因而各土司的政治制度自然有所不同。政权和族权合而为一的“家支”制度、军事和行政组织相结合的“则溪”制度以及“九扯九纵”为特征的土官制度,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,构成了明代“水西”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。“家支”是“水西”政治制度的根本,它与“则溪”制度互为表里,“则溪”制度是“家支”地域化、政权化的结果,而“九扯九纵”则是建立在“则溪”制度之上的土官政权机构。从历史的发展演变来看,“家支”制度最为原始、古老,“则溪”制度系由“家支”制度派生而出,“九扯九纵”则是彝族的土官制度进一步等级化、封建化的结果。三种制度产生于不同的历史时期,又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相互叠加起来,结合而成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,

      (更多内容请参阅附件) ……

    

       本文来源于《贵州文史丛刊》,1984年03期第86-93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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